新修订《体育法》为中国特色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人民日报客户端体育频道2022-06-28 15:53

“体育代表着青春、健康、活力,关乎人民幸福,关乎民族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等系列政策的出台,都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并为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奠定牢固基础。

2022年6月2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正式颁布,这是继1995年我国颁布《体育法》之后的第一次重大修订,是全面依法治国在体育领域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新的立法宗旨,蕴含着中国特色体育理念,为中国特色体育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体育是关系亿万人民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民生工程,在构建和强化的法治轨道上逐步规范前行。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动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总则,成为《体育法》制定的重要依据和目的,体现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和后冬奥时代之后,对于体育事业的新要求和新期盼,也充分呼应了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带来的治党治国策略的新思路。

体育立法应当坚守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定位。究其本质,体育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事业。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过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需要不断明确和强化,使其在发展促进大众体育消费、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和支撑健康中国建设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中,获得到充分体现。新修订《体育法》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整体布局方面,《体育法》明确提出“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突出了全面健身在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意义,强调“国家坚持以全民健身为基础,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首次确认了公民的体育权利,规定“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给予特别保障。”并将“每年8月8日为国家体育节”,标志着体育节庆日的合法化。

第二,国家制定和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同时也强调全民健身活动应在“依法合规、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尊重科学、保障安全”等原则下,因地制宜地开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向社会公开。”此外,“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指导”,并将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体育宣传周,普及传播体育和健身知识。

第三,国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国家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通过设施支持和财政倾斜等措施,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此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群团组织和社区组织等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居住社区,应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用于居民日常健身的配套体育场地设施,充分保障基层人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基本设施,提供参与机会。

第四,重视各类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村居民等弱势群体的体育权益,筑牢全民健身根基。《体育法》充分重视未成年人的体育权利,强调“国家要优先发展青少年体育。坚持体育和教育相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相协调,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同时对于体育素质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体育场地设施保障、保障体育教师和教练员权益、学生运动健康保障、体育课时长、体育课教学内容、校内运动队建设和举办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学生(青年)运动会进行明确规定,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体育权利,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筑牢我国体育发展根基。在保护其他弱势群体方面,《体育法》阐明国家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给予特别保障,例如,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等等。

第五,推进发展体育产业,促成全民健身成果转换。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是体育立法的时代需求。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大幅提升以及国家对于体育事业的关注和扶持,体育产业发展迅速、前景广阔,对于增加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体育法》指出,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完善体育产业体系,规范体育市场秩序,鼓励扩大体育市场供给,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促进体育消费。国家规范和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养老、科技等融合发展。此外,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和职业体育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培养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推动区域间体育产业资源交流共享也纳入法律范畴。经由法治力量加持的体育产业,既保障了体育市场的资源合理运转,同时保障了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全民健身成果的成果转换,确保我国体育产业的良性发展。

《体育法》的全新修订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充分保障了惠及全民的体育体系的建立。《体育法》从法律层面重申了公民个体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价值,并从建立满足公民多元化体育需求的普适性权利机制、合理规划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和保障体育产业蓬勃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将全民健身相关的诸多政策成果给予法律层面的确认。以《体育法》为指导,未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资源合理分配和流动、学校体育良性发展、大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等方面,出台相应实施策略,真正为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公共体育服务和竞技体育体系等提供更有力的政策和法制支持,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步伐。

(蒋依依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宁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博士生)

责任编辑:陶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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