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官宣:执行“认房不用认贷”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2023-09-01 18:29浏览量140.3万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9月1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韩文鋆
评论


好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网友
2023-09-04
回复


刺激消费
人民日报客户端网友
2023-09-02
回复


👍
山东省菏泽市网友
2023-09-01
回复
打开客户端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