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启动全省首批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浙江公安2023-12-10 16:23

按照浙江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清廉公安建设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聚力打造“浙警廉风”品牌,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启动全省首批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计划于今年12月底前,从全省首批200个清廉公安建设示范试点单位培育对象中评出50个入选名单。

清廉公安建设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浙江省委确定的清廉浙江建设重点单元,也是推动新时代浙江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的重要保障。根据方案安排,浙江省首批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评选流程共分组织推荐、实地评估、比拼晾晒、群众评议等阶段。最终由省公安厅根据评估和比拼晾晒成绩,确定50个省级示范单位,按程序经公示、报批后予以发文公布并授牌。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厅党委紧紧围绕全域深化清廉浙江建设要求,加强顶层设计,聚焦守正创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始终秉持“自上而下推动、自下而上创建”的工作原则,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组织开展“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为抓手,突出“勤廉并重”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点带面、以个体带集体、以区域带全域,分层级、滚动式创建一批清廉公安建设示范单位,不断推动清廉公安建设从“设计图”变为“实景图”。

打造清廉建设“新标杆”、展示公安形象“金名片”。据浙江省公安厅机关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评选活动以派出所、公安监管场所、交警队(车管所)、出入境管理大队等基层单位为重点,科学设置4大类45项具体指标,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工作模式,以评选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对浙江省各地、各警种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通过比学赶超、赛马争先,着力构建具有浙江公安特色的清廉评价体系,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更加深入警心,形成清廉公安建设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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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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