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尽其用、物有所值:上海大学积极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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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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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第十六次会议上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738号令,颁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作为《条例》实施首日就率先召开学习交流会,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高校,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大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学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实施《条例》。上海大学总会计师苟燕楠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较突出的局面下,盘活用好存量、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夯实学校治理基础、提高治理能力至关重要。他提出学校将以“物尽其用、物有所值”的国有资产管理总目标,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上海大学“十四五”规划已经擘画,五年看三年,三年看头年,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年、献礼年、赶超年,对于学校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围绕《条例》中提出的要求,按照“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以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强调“规划-预算-采购-运行-维护-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经济资源配置,全面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岗位责任,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完善资产管理内控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归口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保证风险防控、制度完善、流程规范,动态监控,定期改进。

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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